【48812】上虞3名村干部违纪违法被处置…

发布时间:2024-05-03 |   作者: 新闻动态

  为进一步严正纪律规则,推动清凉村居建造,继续开释全面从严治党向底层延伸的激烈信号,现将全区近期查办的3起典型事例通报如下:

  1.上虞区小越大街越中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罗天忠收受资产问题。2013年至2020年5月,罗天忠使用担任小越大街(镇)越中村(西罗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经济合作社主任(社长、董事长)等职务便当,在村级工程建造项目发包、工程办理,村团体资产资源发包、办理,村内客户服务等事项上为别人获取利益,不合法收受现金、购物卡等资产算计价值人民币33.86万元。2020年11月,罗天忠遭到开除党籍处置,并被移交司法机关追查刑事责任。

  2.上虞区驿亭镇杨溪村原支委委员、村委委员、结报员吕化根移用村团体资金问题。吕化根使用担任杨溪村结报员的职务便当,别离于2018年3月20日和2019年3月19日两次支取村团体资金15万元和5万元,出借给别人用于盈利活动。2020年10月,吕化根遭到开除党籍处置,并被移交司法机关追查刑事责任。

  3.上虞区丰惠镇东光村原党总支委员、村委主任陈国强违规收取津补助问题。2015年至2019年,陈国强在担任丰惠镇东光村村委主任的一起长时间兼任村电工,先后五次违规收取年度村电工补助合计19300元,违背“收取固定薪酬的村干部从事团体业务办理工作时不能再收取其他酬劳”之规定。2020年9月,陈国强遭到党内正告处置,违规所得金钱已悉数退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