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佑丰2015年以前就以“稀释沥青”的名义进口燃料油。去年以来达到每月进口两船伊朗280燃料油的规模,大约14万吨。
4月12日,有广东知情人士向记者爆料:“珠海佑丰每月以稀释沥青的名义进口伊朗280燃料油,每月仅逃税所获暴利就达上亿元。而且已持续一年以上。”
记者随后从中石化等其他渠道证实了该爆料人提供的情况属实,并进一步获知此案已惊动国家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广东海关已介入调查,但珠海佑丰公司涉案有关人员下落不明。广东海关也拒绝向记者提供相关进展情况。
公开资料显示,珠海佑丰全称为珠海市佑丰企业有限公司,于1997年7月18日在珠海市银桦路709号注册成立。公司主要经营柴油,锅炉,船用燃料油,润滑油,柴油,燃料油等。下辖珠海市佑丰石油化工运输有限公司、珠海市佑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企业。
爆料人介绍,据他所知,该企业为私营企业,规模看上去并不大,企业内情并不为外界所知。但据他从外界搜集的情况了解到,该企业2015年以前就陆续以“稀释沥青”的名义进口燃料油,但规模比较小,去年以来胃口慢慢的变大,每月以“稀释沥青”的名义进口两船伊朗280燃料油,大约14万吨。
中石化内部人士向记者证实,此事已惊动国家部委层面,广东海关已介入调查,但尚不清楚公安机关是不是已经介入。他介绍,实际上在广东类似以这种方式偷逃消费税企业还有不少,一些石油央企受此影响炼化设备大量闲置,开工率也从过去的95%跌至90%以下。
爆料人介绍,此类操作手法是从伊朗进口直馏燃料油(成品油的一种),然后运载油轮抵达阿联酋后改换单证,将直馏燃料油的单证名字变为阿联酋出口的稀释沥青单证名字。
虽然,在中国海关,进口稀释沥青需要比进口燃料油多交7%的关税,但与进口燃料油每吨近千元的消费税相比,珠海佑丰还是获利甚丰。
这是因为“稀释沥青”在海关统计中以“其他煤油馏分”被列示,而在海关税收目录中,“稀释沥青”和其他“化工用油”一样,不用缴纳成品油消费税。
“这些稀释沥青是以化工用油的名义进口的,它不需要缴纳燃油消费税,因此其每吨成本较标号柴油低很多。”爆料人告诉记者。
同样的产品,伊朗直馏燃料油和阿联酋稀释沥青两个单证名字,其价格差距达近一倍。
自2009年燃油消费税施行以来,石油业内争议不断,尤其是对其征税的方法的非议很大。据金银岛分析师靳婷介绍,燃油消费税税赋是汽油每升1元,柴油每升0.8元,“根据相关规定,燃油消费税是在炼油厂环节征收。”
于是,一些石油贸易商也想方设法地研究政策法律空隙达到少缴甚至免缴燃油消费税的目的。
2010年,业内爆出案值达10亿元的高尔化学、嘉能可“动力煤油”走私案,随后又爆出“稀释沥青”、混合芳烃等进口化工用油遭税务总局稽查的消息。
根据资料介绍,稀释沥青是以天然沥青、石油沥青、矿物焦油或矿物焦油沥青为基本成分的沥青混合物;而伊朗280燃料油则是燃料油直馏油的另一种叫法,然后稍加调和就能成为成品油,由于“稀释沥青”没有消费税,因此它们的价格比正规的价格低很多。
据了解,当时“动力煤油”走私案,涉案公司仅在2010年8月-12月间即走私成品油80万吨左右,涉案金额达数十亿元,仅偷漏燃油消费税即达近10亿元。当时两家跨国公司和多家非公有制企业有关人员被海关总署缉私部门带走协助调查,其后有关人员在缴纳保释金后释放。
“国内外价差的存在,是走私的动力。不是谁在利用垄断发财,燃油消费税都被国家拿走了,并用在公路的建设、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补贴等方面,偷逃税款,就从另一方面代表着国家的损失。”一位石油央企高层无奈地对记者说:“与此同时,央企老老实实缴税,竞争对手却在大量逃税,那么这种市场之间的竞争又有何公平可言呢?”
但由于监管成本高、监管难度大,因此自燃油消费税实施以来,有关部门并未拿出切实有效的监管办法,以减少甚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2010年,部分地炼企业以沥青的名义向市场销售成品油遭到有关部门的惩处,而在浙江、福建、广东和广西等省区,海上渔民利用机帆船进行蚂蚁搬家式走私的案件在这几年中也发生多起。
“目前国际油价很低,国内成品油的消费税就会比较高,因此偷逃消费税就成为很多非公有制企业的第一选择。”那位石油央企高层说。
有广东业内人士介绍,政府若想实现燃油消费税征收上的应征尽征,首先应该将征收环节下移至销售终端,再加强税务稽查力量。
对此观点,息旺能源和金银岛分析师也表示认同。靳婷认为,如果征税环节下移,不仅对炼化企业将减轻资金占款负担,而且更有助于增强消费者的节能减排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