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市委常委、红山区委书记陈占英主持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两会”精神、习在全国“两会”有关团组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听取了全区重点工作进展和一季度“开门红”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了政协协商、统一战线、机构改革、教育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等工作。
会议强调,全区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全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坚定改革信心和决心,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不折不扣把机构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要树立报账意识、交卷意识、成果意识,持续加大经济运行、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等重点任务推进力度,奋力实现“开门红、全年好”。要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坚决查处“两面人”,坚决防治“灯下黑”,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要发挥好统一战线重要法宝作用,聚焦落实“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最大限度凝聚起共同奋斗的力量,切实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要聚焦擦亮红山教育名片,统筹做好补短板、强弱项、固基础、扬优势各项工作,全力以赴推动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家的区委常委出席会议,区四大班子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3月17日,红山区委副书记、区长赵兰广主持召开区政府2023年第4次党组会议,区政府党组成员出席会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安全净菜中心项目落地有关事宜。审议通过了《红山区产业振兴引导互助基金方案》。
会议指出,安全净菜中心项目发展前途较好,对于保障群众饮食安全,带动周边就业、加速三产融合、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绿色农产品产业体系具备极其重大示范引领作用,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密切对接,为企业及项目提供落地扶持,推动项目早日落地。要对项目建设内容、时限及运作情况持续跟踪监测,确保政企双向履约,互惠共赢。要充分的发挥产业振兴引导互助基金作用,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按照十百千亿产业倍增行动方案要求,聚集红山区教育、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红山文化、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等领域,投向基础性、带动性、战略性明显的好项目,帮助高成长企业做大做强。要切实做好产业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依法依规,建立监督管理机制,保障资金安全,确保达到吸引集聚项目、招商引资、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绿色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农业农村部关于实行海河、辽河、松花江和钱塘江等4个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1号)、《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黄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2〕1号)、《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我区2023年禁渔期、禁渔区相应时间和范围通告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境内河流、湖泊和大中型水库(库容大于1000万立方米)等渔业水域的禁渔期为5月1日至7月31日,边境水域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自然(非人工形成)水域鱼类产卵场和洄游河道划定为常年禁渔区。
黄河内蒙古段禁渔期为4月1日至7月31日;黄河干流内蒙古段、黄河干流内蒙古段一级支流,及所属湖泊、大中型水库划定为禁渔区。
(一)禁渔期间,在禁渔区内禁止除休闲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禁止收购、运输、储藏、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二)禁渔区和禁渔期内,因教学科研、驯养繁殖等特殊需要,进行捕捞作业,必须经自治区农牧厅审批。
(三)各级渔业行政主任部门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的规定,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以及私捕滥捞等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环境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对于违反相应法律和法规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自治区科技厅公示了2022年度自治区科技奖形式审查合格的被提名人和被提名项目,红山区赤峰艾克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麻黄素合成工艺中回收樟脑磺酸方法研究与应用”项目获得医药工程类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提名。
目前,艾克制药的樟脑磺酸回收技术已于2019年8月13日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专利号:ZL4.8),并获得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立项资金100万元。麻黄素系类产品生产的基本工艺均采用樟脑磺酸作为手性拆分剂,自2020年到2021年12月,麻黄素产品新增利润5905.6万元,新增税收138.8万元,创收外汇24.4万美元。该技术的应用减少环境污染,降低三废处理成本,为自治区药品制剂行业的发展贡献力量,成本降低满足了人民的用药需求,同时也为下游制剂公司可以提供价格更低的麻黄素系列产品。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互与通行秩序,有效遏制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红山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现将新增电子警察监控设备的安装的地方及启用时间进行公告,望广大驾驶人朋友相互转告,以便周知。
一、以下设备将对闯红灯、压线、不按导向行驶、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逆行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抓拍。
以上设备将于2023年3月24日0时起启用,请广大驾驶员朋友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